中工网 维护“她”权益 鼓励“外扬”家暴( 三 )


此外 , 由于警察介入、干预家庭暴力治安事件的查处与处理程序不够细化和清晰 , 没有针对家暴的信息收集和统计系统 , 没有对家暴程度的评估手段 , 不利于评估和全面了解家暴状况 , 也不利于多部门反家暴工作的协同开展 。 在家暴受害人求助案件中 , 多例被家暴人多次报警仍得不到重视 , 造成暴力升级 , 存在着“民转刑、刑转命”的隐患 。
可喜的是 , 今年3月1日 , 唐山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唐山市加强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工作联动机制》 , 该市预防、制止、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综合干预机制初步建立 。 据了解 , 唐山市成为我省各设区市中首家制定家庭暴力案件处置工作联动机制的城市 。
【中工网|维护“她”权益 鼓励“外扬”家暴】《联动机制》规范了家庭暴力110的受理范围和处置程序 , 明确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的四种情形 , 并有送达和通知的义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有查访和监督的义务 , 体现了行政干预与社会参与的有效对接 , 有利于增强告诫这一行政指导性措施的权威性 。 此外 , 法院审理涉家暴案件 , 公安机关先前出具的告诫书是法官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存在的法定证据 。 这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 , 因举证难而使家暴认定难的困境 。
人民法院通过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构建阻隔家暴的防护墙 。 其他职能部门也各司其职构建起反家暴综合救助社会格局 。 该《联动机制》对七部门在家庭暴力案件处置过程中的职责做出了分工 , 决定建立协作联动机制 , 包括首接责任制、家暴警情风险评估机制、工作联席制度、联合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法制宣传制度等 , 从推动解决反家庭暴力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 , 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法定职责 , 为经常性地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
反家暴小贴士
家庭暴力受害人如何得到救助?
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民政、妇联、残联、居委会、村委会、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或机构求助 。
受害人报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警时 , 准确陈述案情 , 客观陈述自己遭受暴力的时间、地点、暴力形式、被殴打情况、衣物损坏情况以及其他情况 , 不要主观判断、猜测 。
报警时 , 提出自己的具体请求 , 如对施暴人进行批评教育 , 出具告诫书 , 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 安置临时庇护场所等 。
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 出警记录包括受害人的报警记录、110接警、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等 。
书证:医院诊疗记录、施暴人的恐吓短信、悔过书、保证书、日记等 。
物证:撕扯的衣服、毁坏的家具物品、施暴工具等 。
视听资料:家庭暴力的录音、视频等 。
电子数据: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
证人证言 。
(据《河北工人报》报道 河北工人报记者哈欣)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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