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说事 男子搭讪女孩后坐上出租车,车内性侵对方得逞,司机以为是情侣选择无视

张燕说事 男子搭讪女孩后坐上出租车,车内性侵对方得逞,司机以为是情侣选择无视

前年11月间 , 台湾27岁林姓男子搭讪一名女子小林(化名)共乘出租车 , 见小林酒醉熟睡不起 , 竟把手伸进小林的裤子内指侵得逞 , 小林惊醒后出言阻止:不要碰我 , 林某仍强行把她推倒继续性侵 , 新北当地法院审理后 , 依法判处林某3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 。
【张燕说事|男子搭讪女孩后坐上出租车,车内性侵对方得逞,司机以为是情侣选择无视】至于开车的司机 , 案发时虽有后视镜看到林某搂抱、企图亲吻小林 , 及听闻小林表示:不要碰我 , 但因他误以为二人是男女朋友 , 且当日下了雨 , 需要专心开车 , 加上林某摇下车窗、噪音很大 , 未听闻小林求救而未阻止 。
本案发生于前年11月14日早上6时26分许 , 林某搭讪小林共乘计程车后 , 在车上伸出狼爪指侵小林 , 后来更要求司机把车开往其住处 , 小林听闻后赶紧要求司机让她下车 , 并向友人诉苦报警处理 。

法院审理时 , 林某否认犯行 , 辩称:当时我只有与小林勾手、亲小林的脸 , 其他没有印象 。
但合议庭认为 , 小林前后证述一致、具体、详细 , 无矛盾瑕疵 , 叙述时没有犹豫不决 , 或无避重就轻、夸大情节说辞 , 倘非亲身经历、记忆深刻 , 应难凭空杜撰如此详尽且整体脉络前后一致的事情 。
合议庭并认为 , 司机及小林友人证词 , 可作为补强小林说法的证据 , 且她下车后随即向友人求助、前往医院验伤 , 并有害怕不安、哭泣等情绪反应 , 加上她的下体有验出林某的DNA , 判定有罪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