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扬子晚报 【紫牛头条】9岁孤女成“老赖”,法院致歉后,55万债务还要承担吗?( 二 )




小芸的养母周珊告诉记者 , 她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是在2016年小芸三周岁生日当天 。 那天早晨 , 她刷朋友圈时看到朋友发消息说郑州有个“孤儿”今天过生日 , 希望附近的人可以去陪伴一下 。

“当时我只是抱着献爱心的想法过去的 , 孩子的姥爷抱着她站在门口 , 孩子向我伸开手 , 我顺势就接过孩子抱着 , 她很亲密地歪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 ”

周珊说 , 给小芸过完生日回去后 , 自己连着三天没睡着觉 , 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是这个孩子特别可怜无助的眼神 , 还有她依依不舍歪在自己肩头的感觉 。

领养这个孩子后 , 周珊对其倾注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爱 。 她告诉记者 , 女儿现在性格开朗活泼 , 在学校里各方面都很积极 , 在幼儿园时就为她报了舞蹈班 , 现在她是学校舞蹈社团的成员 。



小芸(化名)的书桌



周珊在腾讯新闻话题中用认证账号发文 , 向网友讲述了女儿目前遇到的麻烦 。 12月15日周珊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 以往每逢假期她都要带小芸外出旅行 。 她现在最担心的是 , 小芸被法院限制消费后 , 今年寒假无法购买飞机票和高铁票 , 她如何向孩子解释?


周珊(化名)发的帖子




她还告诉记者 , 其实 , 因为这套房产的纠纷 , 小芸之前已经被法院限制过一次消费 。 去年国庆她想带孩子去上海迪士尼玩 , 发现无法提交机票订单后 , 才发现小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小芸的外婆被害时 , 外婆的母亲仍健在 , 王维治为了外孙女以后的生活有保障 , 在2017年提起了析产之诉 。 当时对这套房产的估价是65万元 , 外婆留下的其他财产有30来万元 , 法院判决小芸有一半的继承权 。 经过协商 , 其他财产归曾外祖母 , 小芸拿到房屋同时补偿对方近20万元 。

因为一时无法筹措这些钱 , 2017年12日 , 金水区人民法院向小芸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 后来 , 王维治还是想方设法筹集部分资金归还 , 双方达成和解 。





判决在继承范围内
返还55万元购房款





此次小芸收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是在今年11月25日 , 同时收到的还有一份责任义务告知书 。


根据限制消费令 , 小芸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 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 不能旅游、度假等 。 而如果违反规定 , 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 , 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 , 构成犯罪的 , 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


而这一限制消费令 , 与王小明诉小芸及其外公王维治、爷爷、奶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有关 。

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的赵波是该案中小芸的代理律师 。 他告诉记者 , 2018年 , 王小明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陈亮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判令四被告在继承范围内返还购房款55万元以及利息损失27万余元 。 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小芸及王维治提起上诉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 , 发回重审 。

在之后的一审中 , 因认定王小明在受让涉案房产时存在过失 , 且自2012年起一直占有涉案房屋 , 期间还有出租房屋收益的事实 , 因此不予支持其要求小芸承担相关赔偿的主张 。

据此 , 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 被告小芸在继承陈亮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返还王小明购房款55万元的责任 。 小芸不服提起上诉 , 郑州中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结果 , 二审维持原判




王维治表示 , 当年卖房的款项是交给陈亮的 , 小芸和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 , 而这套房屋多年来一直被王小明占据 。


因为没有按照判决返还购房款 , 小芸被法院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法院公开道歉
强调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 , “9岁女童成老赖”事件被关注后 , 郑州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邀请王维治12月15日下午前往法院了解情况并听取了其观点 。 记者尝试联系郑州中院 , 但未了解到更多情况 。

12月16日 , 金水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及官网发表致歉声明 , 称“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 , 现在 , 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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