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 安井食品2副总遭通报批评 违规提前减持各套现2300万( 三 )


黄建联、黄清松在异议回复中提出如下申辩理由:一是违规减持系计算日期失误 , 因误将端午节假期当作正常交易日 , 相较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提前2个交易日减持了公司股票;二是意识到误操作后 , 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 , 公司于当日提交了相关公告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违规并非主观有意为之 , 实属无意过失 , 不存在掩饰、隐瞒 , 亦不存在干扰、阻碍调查的行为 , 股票账户未有禁止或违规操作的风险提示 , 违规减持未给市场造成实际影响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 , 黄建联、黄清松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 , 应当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且其在减持计划公告中已明确披露减持期间自2020年7月9日起 。 责任人所称系计算日期失误、非主观故意等异议理由均不成立 , 不予采纳 。 事后及时报告并公告亦不足以减免其责 。 但是鉴于本次违规行为仅涉及减持未履行预披露义务 , 且事前已就减持事项履行了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 可对其违规情节及后果予以酌情考虑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 , 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黄清松予以通报批评 。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 , 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 , 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 , 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 ,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 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 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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