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 参与太空治理,中国不能丧失话语权( 二 )


治理 参与太空治理,中国不能丧失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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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五号遥四运载火箭在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点火升空,实施我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新华社采访人员 才扬 摄
然而,“我国航天事业依然存在着空间资源统筹力度不够、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国际话语权主导权不强等制约航天发展的突出问题。”吴伟仁感慨道,这更凸显了我国太空活动现代化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我国的太空活动治理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概括起来说,仍然在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国际合作以及支撑技术四个方面存在问题。”吴伟仁直言。
治理|参与太空治理,中国不能丧失话语权】我国太空活动治理缺乏系统完善的常态化顶层决策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重大决策一般一事一议,没有发布国家级的太空活动战略。
更重要的是,在太空活动组织管理上越位、缺位现象同时存在,管理涉及多部门多单位,存在“九龙治水”现象。资源配置管理粗放,军民商业航天发展不均衡。
于登云说,从世界范围看,航天商业化投入与应用已经成为未来航天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但我国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与航天产业发展的程度还基本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包括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制定了有关航天活动的法律法规。
完善的太空法律法规体系是航天强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支撑。然而,遗憾的是,我国是世界航天大国中唯一没有航天法的国家。
“我国的太空活动治理尚处于以行政政策为主导的管理阶段,国家层面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国家整体的法治发展水平。”于登云解释说。
我国现有的《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多属于部门规章。
毋庸讳言,这严重阻碍了太空活动的安全、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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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无法满足需求,国际合作缺少顶层设计
太空垃圾一直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现实中,这些空间碎片已经给在轨航天器造成了不小的威胁。
到2018年底,国际上超过16颗卫星因碎片撞击而“身亡”或出现异常。
2009年,美国“铱星33”在西伯利亚上空近800公里高度,就撞到了已经报废的苏联“宇宙-2251”卫星。
这次撞击的后果很严重,不仅导致“铱星33”直接“毙命”,而且还产生了大量的空间碎片。
发展空间碎片减缓与清除等太空治理现代化的支撑技术,对于航天器飞行安全至关重要。
“空间碎片减缓与清除技术是在太空活动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处置技术,除此以外,在太空活动治理中还要用到许多监测技术。”于登云说。
“虽然我国在空间态势感知、碎片减缓等支撑太空活动的治理技术手段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我国的核心探测技术和感知能力仍然无法满足太空活动治理的需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主任王赤强调。
比如,在空间目标监测方面,我国主要依靠地面系统,存在“看不全、看得慢”问题。
再比如,空间碎片减缓与清除方面,我国空间碎片主动移除技术基础薄弱,距离形成可以常态化运行的系统要求差距明显,低成本业务化服务能力尚不具备;行星防御技术方面,有关研究还基本上停留在很浅的概念研究和纸面上的方案设计阶段,尚不能为可能会发生的小行星撞击威胁提供防御决策咨询。
除了支撑技术,在航天事业发展中,国际合作也至关重要。
在专家看来,我国的航天国际合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要的就是缺少系统完善的顶层设计。“具体来说,我国缺少国际合作长期性、总体性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引导。”吴伟仁解释说。
将太空活动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迫在眉睫
太空活动治理是全球公共区域治理的战略制高点,也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手段。国际社会对太空治理极为关注。
为推动我国太空活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专家们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建议:将太空活动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太空活动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加快航天立法进程,加大国际合作的政策支持与投入力度,加强对商业航天活动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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