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 支持遭传销组织不法侵害公民自救自卫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最高检发布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支持遭传销组织不法侵害公民自救自卫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2017年于欢案和2018年昆山“龙哥”案 , 唤醒了被称为“沉睡条款”的正当防卫制度 。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 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 , 统一司法标准 , 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有效指引 。
6起案例中 , 江西省宜春市高某波正当防卫不起诉案涉及对暴力传销的防卫 。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 , 支持遭受传销组织不法侵害特别是暴力伤害的公民进行自救自卫 。
案情显示 , 2018年3月5日 , 高某波被传销人员陶某某以谈恋爱为由骗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次日11时许被带至传销窝点 。 郭某某、缪某某、张某某、刘某某四人要求高某波交出手机 , 高某波意识到可能进入传销窝点而拒绝 。 四人便上前将其抱住 , 抢走其眼镜 , 在房间外的安某某和孟某某也进入房间 , 帮助控制高某波 。
随后 , 孟某某抢走高某波的手机 , 安某某用言语呵斥、掐脖子等方式逼迫其交出钱包 , 在房间外的梁某某和胡某某也进入该房间共同控制高某波 。 高某波从裤袋内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非管制刀具) , 要求离开 。 安某某、张某某见状立即上前抢刀 , 其他同伙也一齐上前欲控制高某波 , 其中张某某抱住高某波的左手臂 , 郭某某从背后抱住高某波的腿部 。 高某波持刀挥舞 , 在刺伤安某某、张某某、梁某某等人后 , 逃离现场 。
安某某胸腹部被刺两刀 , 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安某某符合锐器刺击导致心脏破裂死亡;张某某枕部软组织创口 , 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梁某某左手拇指软组织创口 , 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该案移送至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后 , 经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 , 高某波主观上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 客观上面对的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 虽造成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的客观后果 , 但其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属于正当防卫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 决定对高某波不起诉 。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 ,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回应了社会关切 , 进一步弘扬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 检察机关提示 , 公民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 不能滥用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 , 遇到不法侵害 , 具备条件的还应优先选择报警等方式解决矛盾、防范侵害 , 尽可能理性平和解决争端 。
2017年1月至今年4月 , 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 , 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352件、不起诉392件 。 2019年不批捕、不起诉的件数和人数在两年间翻了一番 。
【中工网|支持遭传销组织不法侵害公民自救自卫】编辑: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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