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淄博市对省内入淄人员


淄博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淄博市对省内入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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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ㄒ唬┌凑展娑ú渭邮б当O?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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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寻炖硎б档羌? ,并有求职要求的 。
【淄博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淄博市对省内入淄人员】相关阅读》》》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规定如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 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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