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办理材料 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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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办理材料 泰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办理条件】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 , 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备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成员全部为自然人的,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上述材料,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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