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葵花幼儿园招生公告 汕头市公立幼儿园


汕头市葵花幼儿园招生公告 汕头市公立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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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葵花幼儿园招生公告 汕头市公立幼儿园】为贯彻国家关于幼儿园自主招生政策,根据《关于同意将广厦新城葵花幼儿园拨给市妇联管辖的批复》(汕府办函〔1995〕19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7]102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汕头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汕府办〔2017〕49号)、《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 , 结合我园实际 , 现对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2015年9月1日 — 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
(二)招生人数:125名(其中军人和烈士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广厦葵花园小区“住户一致”居民子女、本单位教职工子女等优先照顾入园 , 剩余名额面向广厦街道辖区内其他住宅区公开招生 。)
二、招生形式和条件
(一)形式
采用划区域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分散验证等形式分步骤有序进行 。
(二)条件
1.第一批:符合政策性规定照顾的适龄幼儿
(1)驻汕部队现役军人、烈士、公安消防的适龄子女(提供部队证明、官兵证、烈士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附属二医院健康体检手册);
(2)汕头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提供外国专家工作证、用工证或聘用人才工作证及政府相关文件、单位公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附属二医院健康体检手册)
(3)葵花园小区“住户一致”适龄幼儿(需提供广厦街道葵花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计生服务证、出生证、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附属二医院健康体检手册);
(4)本园教职工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附属二医院健康体检手册) 。
2、第二批: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具有广厦街道(广厦派出所)辖区内常住户口,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均可通过网络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计生服务证、出生证、免疫证、附属二医院健康体检手册 。)
情况一: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的住房产权所有人(即户口簿和房产证明两证统一) 。
情况二:幼儿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 户主也可视为监护人) 。
三、报名程序、时间及安排
1. 第一批:符合政策性规定照顾的适龄幼儿
(1)上交报名资料时间为 7 月 6日(上午8:30-11:30 , 下午3:00-5:30),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送到葵花幼儿园申请报名,提交资料 , 所有证件缺一不可(复印件用牛皮袋封好,写上幼儿姓名和家长联系电话)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照顾 。
(2)7月 7日,资料审核并公示符合条件幼儿名单(微信公众号) 。
(3)7月 9日上午9:00—11:00家长带幼儿和健康体检手册来园填表报名 。
(4)7月 9日下午公示第一批录取幼儿名单 。
2.第二批:广厦街道辖区内其他小区适龄幼儿
(1)7月 9日,公布网上申请名额、申请时间和网络报名二维码 。
(2)7月 10日上午9:30时开始,开通网络报名通道,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通过网络申请报名,额满通道自动关闭 。幼儿园对申请成功幼儿资料网上审核 。
(3)7月11日,公布网上申请成功幼儿名单 。
(4)7月 16日现场验证:家长带幼儿 , 提交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计生服务证、出生证、免疫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属二医院健康体检手册等现场审核,符合条件填表录取并公示 。
3. 7月 24日将已经公布的新生名单上报主管部门 。
四、注意事项
1.严格禁止弄虚作假 。对幼儿入园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其入园资格 。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 。
3. 因特殊情况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幼儿,其空缺名额不得私自转让 。
4、请及时关注我园微信公众号:汕头市葵花幼儿园 。
咨询电话:88343553、88356553
汕头市葵花幼儿园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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