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河源一胎登记实施主体:
1.已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妇女 , 怀孕第一胎时,应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
2.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育龄妇女怀孕前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应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 。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
【河源市办理一胎登记实施主体有哪几类 一胎生育登记 哪里办】3已生育子女的: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子女出生一年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补登记 。
推荐阅读
- 河源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河源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河源一胎登记办理流程 一胎登记怎么办理
- 河源准生证办理注意事项 河源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河源市超生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海南超生处罚条例
- 河源护照变更加注条件 河源市办理护照在哪里
- 河源护照紧急办理条件 河间办护照在哪里办
- 河源护照紧急办理申请手续 河源哪里办港澳通行证和护照
- 河源护照办理材料 河源护照办理材料有哪些
- 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歇业
- 白条激活失败怎么办 白条激活失败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