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文章插图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 , 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 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 , 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 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 , 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
按照协议 , 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