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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 户口迁移证 。
2.婚姻状况证明 。
三、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确认
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各属地公安局
六、受理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丹东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如何落户 丹东职专毕业证】合作区:0415-214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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