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居住证核发指南 丹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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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居住证核发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 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二、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就读、购房、租赁房屋满半年证明之一的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上传制证
四、办理地点:
五、是否收费:无
六、工作时间:
1.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2.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承诺时限:
1.寄达地址为省内市、县城区范围内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递到申领人手中;
2.寄达地址为省内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投递到申领人手中;
【丹东居住证核发指南 丹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3.普通证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后,由申领人自行到受理派出所现场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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