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低保办理指南 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东营低保办理指南 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文章插图
一.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及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 。
1.收入型贫困家庭: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
2.支出型贫困家庭: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 , 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 ,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
3.个人名义单独享受低保认定范围:
低收入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 , 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家庭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重病患者由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
二.补助标准
1.2022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56元
2.2022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01元
补充:
低保补助水平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计算 。
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补助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X保障人数 。
三.发放形式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
四.办理方式
线下窗口办理(低保办理的申请可在网上提交,其他还须线下窗口办理)
线上申请办理指南:
五.办理流程
1.第一步:
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
申请书样表参考:点击下载
2.第二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3.第三步: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六.申请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2.低保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3.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4.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
七.办理地点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八.办理咨询电话
1.东营区:0546-8221120
2.河口区:0546-3657190
3.垦利区:0546-2582910
4.广饶县:0546-6457870
5.利津县:0546-5626190
6.经开区:0546-8018220
九.办理费用
无需费用
十.办理时长
从申请到办结,最快18天个工作日可办结 。
拓展:
东营市各县区民政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东营低保办理指南 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东营市民政局 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51号 8333677 东营区民政局 东营市东营区新区宁阳路3号楼二楼 8221759 河口区民政局 东营市河口区德盛街51号 3659701 广饶县民政局 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厦八楼 6441618 垦利区民政局 东营市垦利区育才路263号 2521442 利津县民政局 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53号 5622280 东营区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101号东营区档案馆三楼 8261971 垦利区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垦利区行政新区建设银行大楼9楼 258286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府前街59号 8318526
图源:东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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