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淄川供热保障中心供暖收费通知 淄川供暖费用


2022淄川供热保障中心供暖收费通知 淄川供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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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供热收费通告:
为确保今冬如期优质供热 , 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于2022年10月8日开始收取2022/2023年度供暖期热费 。
收费标准
执行川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1)城区居民供暖价格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21.6元/平方米 。复式住宅单层安装供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供暖设施的 , 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公摊面积)的按照区政府(川政办发﹝2016﹞7号)文件规定执行 。阁楼安装供暖设施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购房合同注明的面积或按国家《建筑工程建设面积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实测的面积计收供暖费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按建筑面积20.00元/平方米 。(3)非居民供暖 , 按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 。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 , 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4)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 , 按照每个换热器200元/供暖季收取 。(对私接换热设备的用户,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5)对低保对象,需持与低保对象一致的房产证、户口本,每户供暖费优惠30% 。
交费时间及地点
收费大厅营业点:10月8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政务中心供热窗口:10月8日至11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仅工作日办理业务) 。
逾期缴费者将影响正常供暖 。
收费大厅营业点:淄城东路260号 。
政务中心供热窗口: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B44窗口 。
交费方式
 ?。?)关注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服务” →用户绑定→选择在线缴费,然后按步骤提示进行 。也可以通过微信钱包→生活缴费→选择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缴费 。(务必确认好姓名、住址、有无换热器等信息)(2)持银联卡和供热交费卡到淄川区供热保障服务中心收费大厅、区政务服务大厅B44窗口,刷卡缴纳供热费 。(3)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各个网点代理收费工作,或通过以上银行网上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 。
特别提醒
 ?。?)有小型换热器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各银行手机APP、各银行代理点、供热收费大厅、区政务服务大厅B44窗口缴费,对不如实申报小型换热器的用户将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2)没有小型换热器的用户 , 必须联系所属换热站进行小型换热器网上认证方可缴费 。(3)逾期缴费、首次缴费供暖的用户,请持交费单据到所属供热站约定开阀时间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 建议用户通过微信或网银缴费,减少聚集 。确需到大厅缴费的用户 , 请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
居民用热报停
10月30日前到所属换热站办理书面停供手续 , 未办理停用手续的用户,我们将按今年正常供暖进行注水试压 。串联停供用户须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注水前自行拆除暖气片加连接管,报我单位供热巡查科验收合格后方予认可 。注水期间须家中留人(具体时间请留意小区或楼前通知) , 报停期间做好防冻等防护措施,以免发生冻裂等情况 。户内供暖设施(含进户阀门)属用户自有产权,请检查确认供暖设施是否完好 , 因防护不当、冻裂等原因造成的水浸等损失,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
【2022淄川供热保障中心供暖收费通知 淄川供暖费用】衷心感谢广大用户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并诚恳地希望各位用户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和谐社会、温暖干家万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 我们将时刻秉承“奉献在供热、温暖千万家”的宗旨,以“服务好、服好务”为第一要务,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和服务功能,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供热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 用一颗真诚的心为广大用户营造一个春天般温暖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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