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朱熹的法律思想
【简述朱熹的法律思想】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朱熹在总结先秦以来各种唯心主义思想因素的基础上,以儒家学说为核心,融合道教的宇宙构成、万物化生的理论和佛教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建立了比交完备、精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 从而把二程的理学发展到空前的高度,朱熹的法律思想主要是通过论述理学体现出来的,例如,礼为天理之“节文” , “法者,天下理”;“存天理,灭人欲”;“正”、“权”交替,“深于用法” 。朱熹主张德礼政刑,强调德为主,但是又主张“以严为本”的司法理念 。
推荐阅读
- 我的世界巫师在哪里
- 连城白鸭的药用价值 连城白鸭的功效
- 喝了假酒怎么办 如何缓解假酒带来的伤害
- 小米5系统锁了该怎么解锁
- 天立国际学校的教学质量好不好
- 增强力量的4种技巧 增强个人力量的4种技巧
- 甲醇冰点仪的使用方法
- 李清照词中写愁的名句是
- 中秋节吸引人的文案句子
- 关于幸福的说说致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