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 ,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怎样构成的】(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 ,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 严重污染环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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