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货币与接收货币的区别

给付货币是“给” , 接收货币是“收” 。
给付货币是指: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该条款涉及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 , 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给付货币)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 。
【给付货币与接收货币的区别】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 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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