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个月是怎么计算的

刑事拘留一个月的计算方式是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
计算公式:1~3+7=8~10天 。
【刑事拘留一个月是怎么计算的】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 , 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
计算公式:30+7=37日 。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说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 , 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
第二款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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