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甲基苯胺几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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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甲基苯乙胺多少克以上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甲基苯丙胺即为冰毒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在我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拓展资料:甲基苯胺的化学效用?
N-甲基苯胺的主要作用,苯胺与甲醇在铜锌铬催化剂作用下生成粗品N-甲基苯胺,再经蒸馏脱除甲醇、水、苯胺和N,N-二甲基苯胺而得到粗N-,然后真空蒸馏得产品 。
2操作注意事项注意应当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注意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持有多少克毒品算犯罪法律分析:一、若是非法持有鸦片的,数量在两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鸦片的数量为两百克就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二、若是非法持有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属于犯罪行为 。
【非法持有甲基苯胺几克,甲基苯乙胺多少克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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