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特大医疗安全事件

日前 , 黑龙江省卫计委发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暂行办法》 , 明确三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 , 规定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2小时内上报 。
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 ,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三级:
一、一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 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 轻微妨碍科室医疗秩序 , 社会影响较小 。
二、重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 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黑龙江省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特大医疗安全事件】2. 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 严重妨碍科室正常工作秩序 , 社会影响较大 。
三、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2. 严重妨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 社会影响恶劣 。
要求一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重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6小时内、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 发生重大、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 医疗机构在向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 , 直报省卫生计生委 。
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 , 应当及时进行核对 , 一般、重大、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在1个工作日、1个小时、30分钟内进行核对 。
将不良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校验、评优和大型医院巡查的指标体系 , 建立积分台帐制度 , 对于准确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调查处理及时、整改有力的单位予以褒奖 , 反之 , 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
_原题为:黑龙江省出台新规 特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2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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