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患者如何举证,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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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是指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对因医疗过错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由患者方向人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的一系列程序 。
医院举证要注意证据真实性,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医疗纠纷患者如何举证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2、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3、如果医疗机构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医疗纠纷取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和要求法律分析: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 。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 。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
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 。因为患者能复印的病历资料是有限的,而医院有些病历资料的撰写不需经患者签字确认,迅速对所有病历资料采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 。
【医疗纠纷患者如何举证,医疗纠纷诉讼医院举证注意什么】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 。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封存的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 原则法律分析: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 。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 。
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
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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