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条款具体内容有哪些,环保法处罚项目细则个人

罚金条款具体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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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条款具体内容是:
1、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 判处罚金 , 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
2、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 , 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 ,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 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 经人民法院裁定 , 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环保法处罚项目细则个人环境污染构成环境污染罪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该条款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 , 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规定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罚金的标准是无限额罚金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 , 根据规定 , 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所以 , 罚金的标准是一千元至无限额罚金 。
一、最新环保法处罚标准是:
1、根据具体的违反环境的行为 , 并不是所有的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都统一由一个标准进行处罚;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 , 受到罚款处罚 , 被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 , 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3、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4、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 , 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二、在环保违规处罚标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 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 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 , 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
三、新环保法的处罚标准主要是以下六点:
1、停建罚款;
2、查封扣押;
3、按日计罚;
4、限产、停产整治、停业关闭;
5、行政拘留;
6、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 , 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 , 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 依法判处罚金 。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 , 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 , 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
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处罚条款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处罚条款具体如下:
1、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会处以200元罚款 , 具体处罚由当地政府确定;
2、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的 , 处500元罚款 , 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的 , 一次记6分 。
三轮车的危害具体如下:
1、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此类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 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
2、扰乱正常秩序 , 容易引发事故 。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行驶时 , 由于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 , 超车几率大 , 极易发生刮擦事故;
3、安全性能较差 , 安全隐患较多 。电动三轮、四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 , 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 。大多电动三轮、四轮车为私自改装车辆 , “头重脚轻” , 车辆稳定性差 , 无照明和转向灯装置 , 车主往往用蓬布、塑料布、广告宣传横幅搭建防雨蓬 , 严重影响骑车人视线;
4、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辆基本没有办理保险 , 一旦发生事故 , 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 , 未影响道路通行的 , 指出违法行为 , 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处罚 。
【罚金条款具体内容有哪些,环保法处罚项目细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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