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哪些,企业组织机构类型有哪些

企业组织机构类型有哪些

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哪些,企业组织机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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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
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
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
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 。
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
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类型只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哪些组织结构一般分为职能结构、层次结构、部门结构、职权结构四个方面 。
分类一般分为直线制、职能制、事业部制、委员会、矩阵制 。
组织结构:
1、职能结构:是指实现组织目标所需的各项业务工作以及比例和关系 。
2、层次结构:是指管理层次的构成及管理者所管理的人数 。
3、部门结构:是指各管理部门的构成 。其考量维度主要是一些关键部门是否缺失或优化 。
4、职权结构:是指各层次、各部门在权力和责任方面的分工及相互关系 。主要考量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关系是否对等 。
分类:
1、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 。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
2、职能制: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 。如在厂长下面设立职能机构和人员,协助厂长从事职能管理工作 。
3、事业部制:事业部制最早是由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于1924年提出的,故有“斯隆模型”之称,也叫“联邦分权化”,是一种高度(层)集权下的分权管理体制 。
4、矩阵制:在组织结构上,把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领导系统,又有按产品(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关系的结构,称为矩阵组织结构 。
5、委员会:委员会是组织结构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是执行某方面管理职能并以集体活动为主要特征的组织形式 。实际中的委员会常与上述组织结构相结合,可以起决策、咨询、合作和协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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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设计组织结构的原则:
1、拔高原则: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内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
2、优化原则:任何组织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组织的外部环境必然会对内部的结构形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使企业组织结构适应于外部环境 。
3、均衡原则: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应力求均衡,不能因为企业现阶段没有要求而合并部门和职能,在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进行设计,一句话:职能不能没有,岗位可以合并 。
企业组织架构的类型有哪些一、公司的组织结构有哪些类型
组织架构的分类不至一种,根据不同标准可以有好几种分类 。比如根据组织架构的特点、适用范围及优缺点可以分为: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模拟分权制,矩阵制等 。根据管理制度类型分,可以分为有限公司制,子公司制,连锁制,事业部制,分公司制 。
二、注册公司类型如何选择
通常的类型有以下几种: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 。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即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很明显的意思,是承担有限的责任 。例:企业倒闭有200万的外债,而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只需要把公司的资产赔付即可不会追究个人财产 。无限责任公司(即个人独资企业),这种企业是没有股东的也没有注册资本,但很明显,承担无限责任,例:同上的例子如果公司财产赔偿完之后会追究个人财产 。
其次来说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
还有最后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所相反,所有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
【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哪些,企业组织机构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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