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有住房承租权可转让吗?
文章插图
上海公有住房承租可以转让,主要流程如下:
1、双方达成意向,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 。
2、带上签订的转让合同、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换房征询表(以下简称“物业征询单”)及买卖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由卖方向该房屋所在物业公司征询 。这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若物业公司同意该房屋承租权转让,将会在提交的物业征询单上签字盖章 。若物业公司不同意该房屋承租权转让,则该交易终止 。
3、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将出具准予差价换房通知书 。若需要资金监管交易中心将会出具资金监管存款通知书,存款后再返回交易中心领取准予差价换房通知书 。(卖出方在2年内已购买住房的则无需资金监管)
4、双方凭交易中心出具的准予差价换房通知书至该房屋所在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户名变更手续 。
上海使用权房交易全面暂停上海使用权房交易流程是:
1、签订书面合同 。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进出户情况表 。
2、面征询物业意见 。须征询公有住房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形成书面意见,即取得物业公司盖章的《上海市公有住房转让物业征询函》 。
3、办理转让登记 。到所在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转让登记,一般房地产管理机构会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后20日内完成 。
4、变更租赁关系 。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当事人在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准予的差价换房的书面证明后,须在7天内持有关文件向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
5、办理资金托管 。全部房价款需要存入公有住房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 。银行开具的存款单必须是专项用于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不得转让和质押,期限是3年 。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公有住房可以变更承租权,与承租人生活在一起的人,享有承租权,但是,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承租权,需要向产权单位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 。如果其他子女的户口不在此房内,不用征求产权单位的同意 。变更为个人均可,但需要产权单位的同意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为: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只有符合上述五大条件,才能进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 。另外,申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携带所需证明材料 。若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 。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暂行办法法律分析: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 。很多人在经济条件不允许买房时,签租了公租房,后来有了经济实力自己买房就不需要公租房,这种时候可以按下列方法操作:
一、因为承租人不具有房屋的产权,如果自己不想住了,可以退回到原单位,就可以免交租金 。
二、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程序操作如下:
2.1.受理窗口查验转、受让双方及同居人口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有住房租赁证 。
2.2.查验后填写《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勤填写《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登记表》及《公有住房所在单位同意转让书面证明》,并由转让人持产权单位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核准 。
2.3.产权单位核准后递窗口 。
2.4. 市场科外勤人员到实地调查,根据市场行情对转让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并签署意见,同时计算转让费用 。
2.5.部门负责人审核 。
2.6.主管领导审批 。
2.7.产权单位改证,互换中心登记备案 。工作时限:
2.8.证件齐全,内勤受理(当即办理) 。
2.9.外勤实地调查(半个工作日) 。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上海公有住房承租权可转让,上海使用权房交易全面暂停】
推荐阅读
- 上海到顺德怎么走
- 上海环球金融大厦高多少米
-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寝室怎么样
- 上海地理位置是什么
- 一览上海前十名广告公司 上海广告公司排名
- 上海交互设计培训哪里好
- 50平米一家三口够住吗,八口人住50平米的房子上海
- 直升生还要参加中考,上海直升六年级不用中考吗
- 上海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 怎么取公积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