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监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册公司监事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实在无法推拒,我跟大学室友目前都面临的困境是要担任公司董事,所以我俩赶紧吭哧吭哧找找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一、法律规定
1.《公司法》
以下主要列举监事的义务,并未全部列出,如需要全部了解的,可以查阅《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十条第三款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行政法规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2022年5月1日废止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是指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与我们无关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暂行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是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派出的、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进行监督的组织,与我们无关
3.部门规章
120部,多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监事相关规定,有兴趣或者有关联的可自行了解或私信咨询 。
4.党内法规制度
《中纪委、中组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无关
二、监事可能涉及的诉讼
1.监事代表公司诉讼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4月发布2021年度十大商事暨涉企典型案例中,方某某与郑州四维节能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四维粮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公司监事代表公司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应当依法对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本案通过支持监事代表诉讼,强化控股股东、公司高管的责任,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制,有力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 。
2.公司诉监事未尽勤勉义务承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案号(2020)苏05民终6481号
A公司诉公司的董监高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A公司认为董监高虚开313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公司损失4826万元,要求赔偿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 。
一审法院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根据A公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一是案涉发票已经全部红冲;二是假使案涉税金因停产无法进行扣减,也无法必然得出损失与开票行为或与公司董监高有因果关系 。
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二审法院认为,A公司处于存续状态,其确认案涉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全部红冲,故其仍可通过相关税务方式或法律法规对全部红票进行处理 。董监高的身份以及相关行为的性质认定,并非本案的审理范围 。因此,A公司主张的承担税金及利息的损害赔偿责任,缺乏依据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3.妻子为丈夫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的监事,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案号:(2021)豫民申4535号
公司成立时,丈夫个人股东,妻子担任监事,公司资金由公司账户转入丈夫账户,再转入妻子个人账户,虽然他们已离婚,但是债务产生期间是来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现债权人要求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一审二审均未支持 。
高院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具体到本案中,丈夫作为公司的一人股东,并未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依法应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妻子作为佳泰公司的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丈夫存在使用妻子银行账户进行经营的情况,应对公司是否属于二人共同生产经营的公司进行审查,进而判断是否属于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
4.监事任期届满新监事未产生前继续履行监事检查权
监事任期届满,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之前,发现公司经营异常的,能否行使对公司的调查权?
(2013)扬商终字第0009号案件中明确,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公司监事在发现公司经营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 。虽然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任期届满,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监事之前其仍然有权行使对公司的调查权 。
三、结论

挂名监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册公司监事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文章插图
【挂名监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注册公司监事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刚开完会,急着走,就这样吧,当就当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