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文章插图
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 , 但是同样的 , 劳动者也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 , 如缴纳社会保险等 。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第六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签劳动合同】
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可以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话 , 劳动单位有可能会以此为缘由发出终止劳务关系的通知 。也就是说解雇劳动者 。因为公司如果不这么做的话 , 有可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 并且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
一、劳动者拒绝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的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话 , 公司可以以此为原有解除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 公司一定不会超过一个月再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 并依照劳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超过一个月首先可能面临双倍公司赔偿的问题 , 另外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 , 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 , 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 , 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 , 无特殊情况 , 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 。
2、工作内容 。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 , 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 , 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 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 , 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 , 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
4、劳动报酬 。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
5、劳动纪律 。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 , 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 , 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 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 , 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 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 , 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的话 , 劳动单位会担心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在一个月内直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因此拒绝签署一份合法的劳动合同是不对的 , 如果劳动合同违法的话 , 当事人可以要求劳动单位予以更正 , 单位拒绝更正的话就不建议签署 ,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声明书法律主观:
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 但用人单位为避免支付双倍工资 , 会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法律客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 (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