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金该如何交

罚金是属于刑法中附加刑的一种 , 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有:1、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犯罪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2、没收财产 , 指将犯罪人的财产强制收归国家有;3、驱逐出境 , 强制犯罪的外国人强制离开中国国境 , 这里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外国人;4、罚金 , 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法 。这4种附加刑适用的对象都不同 , 例如罚金 , 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 , 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 。缴纳的方式也有5种:1、一次性缴纳;2、分期缴纳;3、期满不缴纳的 , 强制缴纳;4、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1、是一种强制惩罚措施;2、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 , 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或亲人的财产;3、只能强制犯罪分子所有财产中的一部分财产;4、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缴纳 。
【法院罚金该如何交】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 , 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 , 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 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 经人民法院裁定 , 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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