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补偿谁有权分割
有权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类: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
【公租房拆迁补偿谁有权分割】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 。
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推荐阅读
- 高速公路过路费计算方法
- 江苏十二建总公司在哪里
- 如何查公司的单位编号查询系统
- 贵州办公厅唐仁勇简历
- 用友软件如何注册公用目录设置
- 梦见和老公吵架预示着什么
- 社保自己买和公司买有什么不一样
- 2021给公司领导除夕祝福语
- 寿司公主卷里面是什么
- 124公里25码需要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