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能不接受指定辩护吗
【被告人能不接受指定辩护吗】【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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