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刑罚期间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9条规定,管制刑罚期间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管制刑罚期间的义务有哪些】(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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