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定金能不能退

如今买房,为了有保障,都会签订房产合同 。但是,有的情况下,买房可能由于一些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因素,买方可能表达出不想买房的意愿 。那么,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定金能不能退?
网友咨询:前几天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不想买了,该怎么办?

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定金能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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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强律师事务所陈胡月律师解答: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不买,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对方因此发生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
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 。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 。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 。
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 。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陈胡月律师解析:
购房中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
【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怎么办-定金能不能退】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
陈胡月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五年,熟悉各类案件,主要擅长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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