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杨雄老婆与和尚有染,拼命三郎石秀该不该告诉杨雄知道?

【《水浒传》杨雄老婆与和尚有染,拼命三郎石秀该不该告诉杨雄知道?】水浒故事发生在一千年前的北宋,按当时的道德标准,潘巧云红杏出墙是违背社会道德的,按当时的法律,潘巧云做的事是违法的,因此石秀把潘巧云干的事告诉杨雄是对的 。

如果事情放在现在,这种行为虽违背道德但不违法,还是不告诉的为好,免得添堵 。

其他网友观点

石秀应该换一种方式告诉杨雄,比如捉奸,而且要邀上很多人一起捉奸 。

我说两个事啊,和杨雄这个事也挺像的,可以做个参考 。我们这有家人,小伙子父母死得早,好不容易长大娶了个媳妇,彩礼拿了六万六,自己在家建的房子,没结婚的时候也没装修 。准备结婚的时候,按照女方的意思花了五六万装修了一下,然后又按照女方的条件,添置了各种家具电器,林林总总十几万,加上彩礼和建房子,这事下来花了不下三十万,小伙子外债借了有十来万吧 。结完婚本来高高兴兴的,结果女方明确告知,欠的钱要小伙子自己还,小伙子没说啥,他想的是毕竟是自己结的婚,自己还就自己还吧 。但是那个女的结婚不到三个月非要买车,没办法,小伙贷款首付了一辆十万左右的车,女的不上班,经常开车和自己以前的朋友去玩 。关键是这个女的那些朋友,小伙子基本上都不认识,事情就是,结婚这么久了,小伙子对这个女的基本上不怎么了解 。然后小伙子有个朋友,有一天正好碰见这个女的和一个男的吃饭,这个朋友也是像做侦探的命,不到半个月,就查的一清二楚,这个男的是这个女的以前的男朋友 。而且这个男的已经结婚了,直到现在还和女的勾搭成奸,这个朋友就告诉了小伙子,小伙子人很老实,但是听到这个消息,直接炸了 。结果死的死,伤的伤,小伙子也进去了,一辈子毁了 。还有一个事,和这个差不多,区别就是男方的朋友没有直接告诉这个男的,而是告诉了他的家人,然后通过家人让男的知道了 。这个男的脾气也很暴躁,第一想法就是鱼死网破,你死我活,幸好家人和他的朋友已经想好办法了 。让这个男的不知不觉把财产什么的都转到了自己的名下,然后又通过各种方式过给了他家人 。最后一群人,而也通知了女方的家人,一起把女的和女的相好捉奸在床了,然后这个女的崩溃了,离婚后,神经都有点失常了 。那个男的更悲催,他有天看到小伙子的车,为了不让小伙子看到他,直接跑着躲开了,躲开了小伙子的车,没躲过其他人的车 。

同样的两件事不同的结局,我们应该很清楚的知道一个道理,那就是,头脑比刀枪管用,杀人于无形啊 。

以后遇到这种事,能不管就不管,非管不可,就要用对方法,男女都一样,这是一个法律的社会 。

对于法律,我们要保持敬畏之心,小偷去偷东西,主家把小偷打伤了,主家还要赔钱呢,何况你杀了人,不偿命也要无期 。

最好的结果,就是你比他或她过的更好,最大的惩罚就是让对方一辈子活在被别人唾弃之中 。

其他网友观点

第二十六集 杨雄得拼命三郎石秀替其解围,二人更结为兄弟 。杨雄之妻潘巧云与和尚裴如海有染,潘借为前夫亡灵做功德,将裴如海请至家中,石秀发现裴从潘的房中出来,潘怕丑事败露,先咬石秀调戏自己,杨雄怒不可遏赶走石秀 。石秀气愤非常,当夜杀了裴如海,又将潘捆在树上,叫来杨雄对质,潘坦然承认,杨雄杀了潘 。及后,杨雄、石秀及时迁决定投奔梁山,路经祝家庄,晚上,时迁偷了店里的鸡而与店主发生争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