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社保的同时,是否转移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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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社保的同时,是否转移了医保?】楼主你好,转移社保的同时是否转移了医保?首先我需要纠正你的一个概念,那么社保是个广泛的含义,其实我们转移社保,它其实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是我们真正可以转移的社保待遇,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你问的问题应该是属于,自己正常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那么职工医疗保险是否也进行转移呢?在这里我可以很肯定告诉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需要分别来进行转移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属于两个不同的缴费部门 。

养老保险一般是由社保部门来管理 。那么医疗保险都是由医保局来管理 。所以说是需要分别来进行转移的,当然在转移的过程中你是可以同步办理的,一般情况下新的工作单位接触你之后,那么它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同步来进行参保的,你需要做的就是开具养老保险的接收函和医疗保险的接收函,这两份接收函是需要分别来开具的 。现在都是以电子转移函的方式来进行,只要是你正常参加工作,并且正常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那么开具社保的接收函以后就可以进行转移了 。

在转移的过程中,只要是原工作单位没有出现任何的欠费,那么都可以正常的进行转移,当然转移的过程中还不可以出现重复的交费,如果一旦出现重复的缴费,那么只能够把重复的缴费退还出来,之后才能够进行转移,如果说没有出现重复的缴费是可以转移的,当然出现中断的交费很多地区它是不允许补交的,所以说我们只能够放弃中断的交费,然后累计合并就可以了,无论你今后 。工作地点更换到哪里,社保关系都应该第一时间及时的来进行转移,这样的话都可以有效地累计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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