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辈花钱买的土地有地契,后人有权继承吗?

土地嘛就归国有了,只有这张契约是你的私有财产,还可以当成一件文物卖它几个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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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是中国历史法律文书,具有历史价值、收藏意义 。不具有现实价值,1949年(民国38年)进行土改,1980年进行生产责任制,1989年左右启动宅基地清理登记……,地契逐渐被土地证、宅基证、土地承包证等替代,地契的土地已更换所有人、使用人,仅凭一张地契不能取得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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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辈花钱买的土地有地契,后人有权继承吗?】民国政府和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执行的土地标准是不一样的 。中华民国当时执行的政策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也就是说土地矿山等等,都是属于私人的,土地和矿山森林资源是可以拿来买卖的,他们执行的是跟日本一样的政策,也就是说土地都是属于私人的,现在我国政府执行的政策跟以前不一样,现在我们的国策是生产资料国有制,土地矿山森林资源都是属于国家的土地矿山的这些资源,都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只有承包的权利,土地没有继承权,所以民国时代你们所买的那些土地没用,现在都是属于国家的,并且你们也没有权利来继承这个财产继承这个财产 。如果放在旧社会,你爷爷留给你的土地,或者说你祖上留下来的主产,可以算你的 。但是现在不可能所有的一切都是国家的 。并且土地也不能拿来继承,因为土地所有者是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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