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这里存在两种情况,并不是全部都不存在劳动关系,有些还是存在的 。

比如你每周都要回来上课,参加答辩或者是考试,并不能全职参加工作的,这样的情况一般实习单位是不会给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签了合同的话,那你不就是大爷了吗,找着学校的借口,就可以说不来就不来了 。这种情况,一般企业都是给你约定,工资一般都是按天算的,干一天得一天的钱,也不会缴纳各种保险 。所以像这种形式的实习生是不存在与企业间有劳动关系的 。也无法强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你的上班时间可能无法满足公司的需求 。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的实习生,那就是专科类的实习生,一般专科在校的时间只有两年的学习时间,第三年就要外出进行实习,但是这个实习是全职的,是不需要隔三差五的往学校跑的,是完全可以全职进行工作的,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是允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了学校繁杂事物产生的羁绊 。可以全身心的参加工作 。这种情况在制造业是非常的普遍的,因为制造业并不是只看那种薄薄的的毕业证书,而是一个人的实际的工作能力 。而在其他行业,更或者说是一些国有企业或一些机关单位,外企,没有毕业证书是绝地不会给你签订劳动合同的 。但是专科生学习时间也不尽相同,有些学校也是需要进行上课的 。像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

【“在校生”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总而言之,想要确定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你就要确定你是否与该企业签订了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 。如果签了,那么你与该企业就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否则,则没有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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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临时工关系 。

首先,你还未毕业,还没有毕业证,是没有达到人家岗位要求的,而且没有正式签订劳务合同,不算是正式工,待遇也就无从谈起 。

其次,是否应该有报酬 。

这个要看单位规定 。私人的单位一般都为了吸引实习生留下,会给与微薄工资,但是大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是没有薪资待遇的 。

最后,实习实际就是大学生的野外见习 。

这就是课堂搬到了社会里,老师是各位前辈,深刻教会你学以致用的过程是极其复杂的,让你深刻意识到学习没搞好就是没有生存能力 。

所以,实习还是放正心态,虚心学习就好,多见识,别太在意那些有的没的待遇 。

其他网友观点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除了劳动合同还有以下凭证可证明劳动关系:

1. 工资发放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有多日的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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