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开了,算离婚吗?

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是部门法定职责,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

先说答案:严格按法律、法规讲,只要男、女双方没有拿到结婚证,肯定不算结婚;如果分开了,也根本不算离婚 。

一、先看看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非常明确地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因此,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婚姻登记条例》,关于结婚,有这么几个要求:1、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这是硬性规定,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符合要求 。2、必须进行结婚登记,并且是男女双方、同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也就是即不能一个人去,必须是两个人同时亲自去,当然,任何其他人也不能代替 。3、必须提供法定证件,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符合法定条件,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一旦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双方为夫妻关系 。反过来,没有取得结婚证的,无论实际生活中如何相处,从法律的角度讲,即不承认男女双方为夫妻关系 。并且,未取得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双方的关系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人活在世人,结婚证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证件 。概括为一句话:即便是己经举办过民间认可的婚礼,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从而取得结婚证的,法律根本不承认二人是夫妻关系 。更进一步说:我国婚姻法现在己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

二、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不了,算离婚吗?

既然没有进行过结婚登记,也没有拿到结婚证,自然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是说:二人都还没有结婚 。相应地,二人分开了,当然也就不算离婚了 。即:没有结婚这个前提,还离个什么婚呀!这里自然而然的事情 。

至于说是否要把和以前的女朋友交住之事,如实地告诉以后的女朋友,那就自己斟酌吧 。或许,免开尊口是最好的,要不碰上一壶山西老陈醋,那无异于把自己的小辫儿交到她的手上,人家一旦不高兴了,时不时地扯上两下子,那就毫无疑问是自投罗网了!!

其他网友观点

这是一些地方,俗称试婚的一种结婚形式 。

它既不同于结婚,因为没有法律认可 。又不同于同居,因为它对外举行了婚礼 。

试婚目的,说穿了就是要生儿子,为家传宗接代 。如女方无生育,或生女不生男 。那么,女方的命运就很惨,被扫地出门 。

你情况其实质,还属于试婚 。只不过时间短,无小孩后己分开 。你们的分开,我想肯定与无小孩有关 。

这种分开,严格上讲,不能算离婚 。因为你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走法律程序,当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 。也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 。只能说,有过短暂婚史 。这应该是事实 。


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开了,算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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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的婚姻状况,要不要告诉现在的女朋友 。

我的观点,告诉她,那是必须的 。

因为,谈恋爱首要的是真诚,把自己该告诉对方的情况,都应该如实相告 。从女方角度看,她有知情权 。目的是,便于女朋友对是否与你相处,或结婚,作出客观的判断和决定 。以避骗婚之嫌 。

你举办婚礼结婚,是公开的事情 。在周围人眼里,你就是个已婚的人 。自己把情况告诉女朋友,和别人把情况告诉女朋友,是不一样的 。再说,对你的婚姻状况,女朋友是有知情权的 。

除此以外 。建议,你还应该告诉女朋友,你结婚是为接香火的真实目的,是否愿意不打证试婚的要求等 。不然,以后的婚姻,很有可能又是短命的 。


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开了,算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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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举办过婚礼,没拿结婚证,没小孩,现在分开了,算离婚吗?】都没结婚哪里算离婚,就算生了孩子没办结婚证分开都是只是同居分开,都算自由恋爱分手怎么都算不上离婚,只要有结婚证打了离婚证的才算离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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