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思想进步、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2、已完成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学业要求 , 在德、智、体诸方面合格后准予毕业 , 其课程学习、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 , 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 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育实习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 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九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条件】3、修读双学位的学生 , 毕业时获得主修专业的学位 , 并且其他条件符合辅修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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