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期,转正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因为我们单位不存在这种现象,但我还是查阅了相关资料,咨询了相关律师朋友给予回复: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您的合同约定三个月,从约定)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满单位未辞退您而留任您继续工作的就视为进入了正式期,转正只是单位的内部手续,法律上不是以是否有转正手续来判定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正式期工资,那么单位应当补足一个半月的差额部分 。

【试用期延期,转正需要重新签合同吗?】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3、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的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不满半年的工龄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单位应当为你补缴社保 。

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以上回复仅供草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谢谢!

其他网友观点

首先感谢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的上限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劳动者以不符合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 。

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

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试用期延长,转正是不是需要重新签新合同!

谢谢!

其他网友观点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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