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观察|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成立 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吗?
【视点·观察|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成立 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吗?】“感谢个人破产规定 , 免去了我140万元的债务 , 让我在经济上得到了重生 。”深圳的呼勇开心地说道 。据媒体报道 , 11月8日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裁定债务人呼某破产 。呼某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140余万元债务 , 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 。
今年3月1日起 , 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 。按《个人破产条例》规定 , 通过免责考察期后 , 呼某可免去剩余债务 。
据了解 , 呼某于2014年至2016年间在深圳某商场内经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 , 后因商场倒闭 , 培训机构也不得不关闭 , 导致呼某负债480余万元 。2018年 , 呼某卖掉其唯一住房 , 所得卖房款26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 还债至今仍负债140余万元 。
今年6月9日 , 因自身资不抵债 , 呼某向深圳中院提交个人破产清算申请 。经调查 , 深圳中院认定呼某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 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 。
通报显示 , 呼某目前无固定工作 , 每月劳务收入约5000元 , 名下存款少于1000元 , 拥有家具家电等价值约3950元财产 , 且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 。
11月8日 , 深圳中院将文书送达呼某手中 , 正式裁定宣告其破产 。
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热议 , 网友纷纷表示 , 破产后还需要继续还债吗?债权人利益会不会影响?
对此 , 有专家表示 , 呼勇破产后 , 并不意味着140万债务不需要履行 。根据条例95条的规定 , 破产之后有3年的考察期 。在这期间内 , 呼勇要每个月申报自己的收入 , 支出 。除了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 , 其他的收入仍然要偿还债务 。3年期满后 , 如果表现较好 , 可以免除未偿还的所有债务 。
此外 , 债务人每个月都要及时报告自己收支的最新状况 , 从而保证破产管理人能够有效、动态监管债务人的财产变化情况 。
假如免责考察期结束后 , 债务人未违反相关规定 , 但依然无法偿还所有债务 , 那么债权人的债务将面临法定消灭的状态 。
简单来讲 , 个人破产制度的初衷是当“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出现支付不能时 , 可以通过个人破产程序进行债务清理 , 免去余债、经济重生 。个人破产程序应成为维护债权人利益 , 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以及保障公共利益的有力武器 。
推荐阅读
- 视点·观察|科技巨头纷纷发力元宇宙:这是否是所有人的未来?
- 视点·观察|科技股连年上涨势头难以持续:或已透支未来涨幅
- 视点·观察|张庭夫妇公司被查 该怎样精准鉴别网络传销?
- 视点·观察|科技行业都在谈论“元宇宙”,可是它还不存在
- 陈明永|行业观察|OPPO陈明永:对的路,不怕远
- 视点·观察|2021车市拐点之年:芯片荒、交付难、投诉多
- 视点·观察|今年的圣诞C位属于元宇宙
- 视点·观察|2021年清洁能源行业开始认真应对采矿问题
- 视点·观察|HDMI 2.1a规范或让用户购买HDMI线缆更复杂
- 视点·观察|拍照搜题等同作弊 App叫停后如何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