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北京:商家无履约能力或停业 消费者有望一次性退费( 二 )


为此,二审稿中增加了建设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的相关规定 。二审稿提出,本市建立单用途预付卡服务系统,为发卡单位备案、消费者查询等提供便利 。
预收资金存管方式单一怎么办?
二审稿:可用保证保险、保函等方式冲抵全部或部分存管资金
为防发卡企业“恶意卷款跑路”,一审稿中曾提出,本市建立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制度 。但在调研中,有关专家及企业代表提出,不宜将资金存管作为唯一的履约保证措施,应当进一步丰富预付资金监管手段,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履约保证方式,对有些区在保证保险、保函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可以通过立法固化下来 。
针对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存管,二审稿提出,发卡单位可以采取保证保险、保函等方式冲抵全部或者部分存管资金 。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行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对涉及企业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二审稿为市场主体留出了合理的适应调整期 。二审稿提出,资金存管的具体办法需要调整的,应当为发卡单位留出不少于30日的适应调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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