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新浪微博诉字节跳动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 未获平台授权第三方不得抓取用户内容

今日 , 采访人员从知识产权数据资讯供应商知产宝获悉 , 有关新浪微博诉字节跳动不正当竞争案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期进行一审宣判 。依据民事判决书显示 , 字节跳动通过类似“复制粘贴”的方式对新浪微博内容进行大规模移植 , 有针对性地将新浪微博的内容移植至今日头条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最新消息|新浪微博诉字节跳动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 未获平台授权第三方不得抓取用户内容】此前 , 数据领域的纠纷和案例在互联网界屡见不鲜 , 有关“用户在平台发布内容后 , 第三方平台是否可以直接复制发布相关内容” , 更是行业的关注焦点 。本次案件是国内首次针对类似情况进行裁判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 , 在原平台未授权的情况下 , 即便有用户授权 , 相关复制发布行为也构成不正常竞争 , 为后续案件提供了有效参考 。
民事主体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得超出自身所享有的权利范围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例说明 , 尽管小说的作者可以授权多个出版社出版其作品 , 但其无权许可其中的某一出版社使用其他出版社的版式设计;而唱片公司即使获得了词曲作者就某一歌曲的授权 , 也不得在未经录音制作者许可的情况下 , 将此前已录制好的该歌曲唱片径行予以复制 。
早在2007年 , 大众点评网就以“爱帮网未经许可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为由两次将爱帮网告上法庭 , 最终爱帮网被判构成侵权 。2016年 , 大众点评起诉百度 , 认为其运营的“百度地图”及“百度知道”大量复制了大众点评网上的用户点评等信息 , 百度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9年9月 , 腾讯也曾起诉字节跳动 , 因其运营的“今日头条”APP及网站违反Robots协议 , 擅自抓取腾讯数码公司服务器中存储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内容 , 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为禁令 , 裁定字节跳动公司立即停止抓取微信公众平台内容的行为 。
综合系列案件可以看出 , 司法机关对数据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变得逐步清晰 , 业界也基本达成共识 , 在未获得平台授权的前提下 , 第三方不得私自从平台抓取用户个人信息、用户发布的信息、用户动态信息等数据内容 , 也不能基于私自抓取的内容生成新的数据产品 。同时 , 在原平台未授权的情况下 , 即便有用户授权 , 相关复制发布行为也将构成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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