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法问|我们如何阻止平台和技术作恶?再谈央视315晚会曝光乱象

新浪法问 王茜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上 , 互联网平台和科技类企业频频被点名 , 占据了晚会的“半壁江山”:360搜索和UC浏览器卷入虚假医疗广告链条 , 智联招聘、猎聘和前程无忧泄露求职者简历 , 手机清理类软件将老人推向诈骗深渊 , 万店掌、瑞为等科技公司涉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事件等 。
这其中的很多问题都是“老生常谈” , 但依然屡见不鲜 。 在享受互联网和科技高速发展红利的同时 , 我们如何阻止平台和技术作恶?
近日 , 新浪黑猫投诉联合新浪法问共同发起#聊聊315的那些事#连麦互动直播 。 直播中 ,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 律师、法律大V @谈典看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文明律师分别就上述事件分享了看法 。
面对搜索引擎反复“作案”应探索惩罚性赔偿
今年央视315晚会上 , 存在虚假医疗广告问题的UC浏览器和360搜索被点名 。 在广告代理公司的介绍下 , 采访人员只需要提供一个微信号和产品类型 , 代理公司就能很快制作出“专家子虚乌有 , 疗效神乎其神”的广告内容 , 交了钱就能上搜索——评论事先写好 , 连点赞数量也可以根据需要任意设定 。 随后 , 采访人员在UC浏览器和360搜索上进行搜索 , 果然找到了代理公司制作的虚假广告 。
上述两家公司的代理广告商称 , 只要投放资金到位 , 客户遇到的各种问题他们都有办法去解决 。 另据公开报道 , 360搜索已经多次被发现涉足医疗推广业务 。
岳屾山律师表示 , 此类问题的根源在于平台存在侥幸心理 , 由于逐利的本质 , 平台没有足够动力去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和限制虚假广告 。 在百度莆田医院风波之后 , 搜索引擎再度卷入虚假广告事件 , 反映出相关处罚力度和执法力度都有待提升 ,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平台的管制 。
@谈典看法认为 , 医药类广告涉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 有关方面必须进一步强化平台责任 。 同时 , 他觉得应该思考这些市场份额较大的搜索引擎平台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 。 此外 , 他还指出 , 应该完善和细化关于医药、食品和医院类广告的相关规定 。
陈文明律师表示 , 这些事件反映出相关人员在利用现有规则漏洞规避监管 , 谋取利益 , 应加大针对相关问题的处罚力度 , “重罚可能是解决问题的一个不错的方法” 。 同时 , 他赞同对平台发布广告的规则进行细化 , 例如广告内容、广告标识的大小以及广告位置等 。
陈音江指出 , 虚假广告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 。 “做10万块钱的广告 , 它可能产生1000万的利润 , 你罚他100万 , 他还挣900万 。 ” 同时 , 随着技术和业态的发展 , 虚假广告的形式不断翻新 , 给监管造成了一定难度 。 因此 , 他建议在立法层面探索惩罚性赔偿 , 也可考虑将出事平台列入信用黑名单;监管部门应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方式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投诉渠道 。
招聘平台未履行保密义务是一种违约行为
在央视315晚会上 , 智联招聘、猎聘和前程无忧三家招聘平台被曝存在隐私泄露问题 。 企业账户只要交钱办理会员 , 就可以不受数量限制下载求职者完整简历 , 这些简历又大量流入贴吧、QQ群等平台被非法出售 。
采访人员以7元的价格 , 就可以轻易购买到智联招聘上的一份简历 , 求职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联系方式、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信息一应俱全 。 采访人员还发现 , 有人兜售智联招聘的企业账户 , 即便是伪造的资质也可以通过企业账户注册申请 。
【新浪法问|我们如何阻止平台和技术作恶?再谈央视315晚会曝光乱象】岳屾山律师认为 , 此类事件需要区分主体责任:招聘平台提供信息服务 , 对所收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 如果招聘平台未能履行保密义务 , 从合同角度来讲 , 这是一种违约行为 , 用户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从招聘平台下载求职者简历并进行非法牟利的人员 , 则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对于平台方而言 , 履行自身的主体责任 , 既包括通过相应的程序设置 , 避免让他人随意侵入信息系统或者是利用其系统漏洞从事非法行为 , 也包括加强平台内部的人员管理 。 平台方可以考虑对下载简历的范文和数量做相应设置 , 并且加强企业入驻的审核工作等 , 此外还可以提示求职者尽量填写对公电话、地址 , 而不是私人地址等 。
他同时指出 , 上述设置可能会影响平台用户体验 , 进而影响平台收益 , 导致平台方缺乏动力执行 。 因而需要监管部门施加外部压力 , 通过规章制度的建设 , 以及执法监管来规范平台操作 。 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简化线上举报流程 , 方便用户举报信息泄露问题 。
明知有设计缺陷还隐瞒消费者可能涉欺诈
在本次315晚上 , 两家知名车企福特和英菲尼迪均被曝存在变速箱频繁故障问题 。 其中 , 前者明知存在设计缺陷会导致变速箱故障 , 却“甩锅”给车主 , 后者也是让众多车主备受变速箱故障的困扰 , 但却试图用不平等协议让车主“封口” , 且最终的延保期限取决于不同车主的维权力度 。
对于这两起事件 , @谈典看法指出 , 如果车辆在出厂时 , 汽车厂商明知道产品存在缺陷还继续销售 , 不向消费者讲明情况 , 那就存在欺诈行为 ,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应该退一赔三;如果是车辆售出以后才发现问题 , 则属于维修质保问题 。 此外 , 如果确是产品质量问题 , 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商承担已发生的维修费用 。
如何辨别厂商是否预先知道设计缺陷?@谈典看法表示 , 出现相关纠纷后 , 汽车厂商负有举证责任 , 证明产品在出厂时不存在问题 。 同时 , 当事双方都可以找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 根据鉴定结果来判定责任 。 他也提到 , 针对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 应该在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或出台新的规定 。
针对央视曝光英菲尼迪要求消费者签订保密协议 , @谈典看法认为 , 此类协议可以被认定为是无效协议 。 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 厂商应该根据相关法规承担其法律责任 , 消费者也有权利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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