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滚动|明星夫妇涉嫌传销被查 记者探访TST庭秘密总部( 三 )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 , 应当依据事实 , 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 违反本法规定 , 发布虚假广告 , 欺骗、误导消费者 , 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 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假如产品TST涉嫌虚假广告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如果商品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 , 则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商品非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 , 但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 , 亦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马恺浓说 。
涉嫌传销三大特征
微商教母、直播女王、纳税第一大户……这些都曾是TST创始人张庭的头衔 , 而如今该品牌所属公司被曝涉嫌传销 。
从微商到涉嫌传销 , 到底如何辨别?李旭告诉《IT时报》采访人员:“这次举报TST涉嫌传销主要是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 通俗来说就是同时满足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三方面特征就是传销行为 。 ”
采访人员发现 , TST公司将代理分为两种 , 一种是蓝卡 , 一种是红卡 。 “所谓入门费就是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认购产品获取加入资格 , 而TST的蓝卡、红卡制度就是为了规避风险 , 不让人看出它的入门费 。 ”李旭说 , 蓝卡就表示只是单纯的消费者 , 但是可以找一位TST代理加入他的团队 , 获得更高优惠 。 如果想要升级 , 拿更高的提成 , 就需要完成相应的成长值 。 虽然TST红卡代理奖金制度上写着“零投资、零囤货、零风险”的字样 , 但作为代理其实需要大量囤货 , 花钱去冲业绩 , 才能成为红卡 。 这样 , 关于入门费的特征就具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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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1
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 , 形成上线层级关系是微商的发展模式 , 而传销也是用这样的模式来发展团队 。 “单纯拉人头还不能断定是否为传销 , 还要结合团队计酬来分析 , 也就是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来计酬或者返利 。 ”李旭解释 。 比如 , A发展B获得提成 , B发展C获得提成 , 这些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 也就是交易奖励 。 但如果出现A从C上获得提成 , 这就属于团队计酬 , 而这种三级分销是不合理的 。 有一些传销组织对外宣传只有两层 , 往往掩盖A到C这层 。
据李旭介绍 , 对于传销的定性一般有两种 , 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 。 区分这两种性质有两种方式 , 一是看产品是否存在欺诈 , 即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价格虚高(比如 , 卖价比进价贵几十倍)或者是虚假、夸大宣传等都属于欺诈;二是看操作模式是以销售产品为主 , 还是以拉人头为主 , 如果不是以销售产品为主 , 而是以囤货冲业绩为主 , 那卖的不是产品 , 而是发财的机会 , 这就构成涉嫌欺诈性传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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