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论怎么用?《素问悬解》 本病论

[b]法当三日死 。[/b]
三日,宋本作三岁 。王注云:三岁者,肺至肾一岁,肾至肝一岁,肝至心一岁,火又乘肺,故云三岁死也 。按,上文肾传之心,弗治,满十日,法当死 。今肾传之心,心即反传而行之肺,一脏再伤,其死极速,固当作三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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