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三定是人家的!但我耕种了三十多年,纠纷怎么解决?

【林业三定是人家的!但我耕种了三十多年,纠纷怎么解决?】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问你种了人家的林业地,别人是否以种了你的林业地,如果别人没耕种你的林业地,那么你应该还人家,如果别人种了你的林业地,不管他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你要先要回你的林业地,然后才把人家的归还他人,否则你可能成无地之人 。我和你的情况相同,有一块地我种了二十五年,有一天当时分地小组长出面证明这是人家的林地,没办法和自己有感情的地以只好让给别人,但后来分地小组长找不到我的林地,而组长证明是他家地的人玩人强马壮要来种地,我警告他在我的林地未得之前你敢进地我把你炸掉,这块地现在还是我耕种 。做人要讲良心,是人家的不能要,但是在还人家之前必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望回答能给你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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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三定时期确定林地是别人的,而你却使用该林地有三十多年了,造成这个局面有两种可能,一是在林业三定确权时没有得到双方的确认,是工作人员闭门造车凭空确权;二是现林地使用权人在林地确权后擅自使用已经确权给他人的林地,属于侵权行为 。要处理好这个纠纷必须要查明原因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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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在现实中后两者发生分离是常见的,在一些地区当时为发展林业曾提出"谁种谁有"造成,或界线不清,或个别家庭成员私自赠与,或丢荒轮种等,遇到此类纠纷当事双方必须实事求是,依靠林业站或司法所来主持调解,调解需要双方互谅互让才可能成功,若调解不成功则走裁决程序,然后才能走司法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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