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复配后需注意要点事项

农药是农业种植过程中经常使用的 , 有些人为了追求农药的使用效果而对农药进行复配 , 这种方法不是不可以 , 而是在农药复配后有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
一、两种混合后的农药不能起化学变化 , 农药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和和化学性质是其生物活性的基础 , 所以农药在使用时要特别注意混合后的有效成分、乳化性能等是否发生改变 , 因为这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 。所以农药的混用不是简单的混合 , 而是通过科学的方式化学结构和性质 , 通过验证来保证对人畜、环境的安全 , 防止或延缓害虫产生抗药性 。
二、田间混用的农药物理性质应保持不变 。若混用后出现分层、絮结和沉淀或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 , 这样都不能混用 。
三、复配混用后应降低对人畜、禽鱼类的毒性和对天敌和其他有益生物的危害 。有些农药混用后药效提高了 , 但毒性也增加了 , 如马拉硫磷是对人畜安全的 , 易被人畜体内的生物酶分解 。但与敌敌畏、敌百虫等混合使用时敌敌畏、敌百虫抑制该酶的活性却产生了较高的毒性 。因此这种情况也不能混用 。
四、复配混用后要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防治靶标 , 从而达到扩大杀虫谱的作用 。例如杀虫剂与杀菌剂混用 , 防病又治虫 , 杀虫剂与杀卵剂混用 , 虫卵兼治 。
五、复配混用后在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量应低于单用农药 。
【农药复配后需注意要点事项】 六、复配混用后应使农民降低使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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