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圈“挖矿”迎来最严监管:从源头打击,多个矿场转移海外

继内蒙古率先响应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提出的“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后,近日,青海、新疆、云南、四川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对虚拟货币“挖矿”进行整顿清理 。虚拟货币“挖矿”市场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

强监管之下,有的交易平台宣布暂停中国境内服务,有的“矿场”搬迁到海外,有的“矿工”转移至“地下” 。专家认为,多地关停“挖矿”,释放出动真格、严监管的明确信号,下一步更强监管措施或将很快出台,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炒作虚拟货币将会面临更大风险 。

从源头进行打击

“‘挖矿’是虚拟货币交易的前置环节,国务院和地方把‘挖矿’作为监管重点是必要的,表达了从源头上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的态度和决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

“挖矿”的高能耗一直被环保人士所诟病 。“挖矿”不仅耗时,还会消耗大量的电力 。尤其是自去年以来,在比特币火爆行情带动下,“挖矿”收益节节攀升 。为了不在算力竞争中落后,“矿工”们加大了大算力矿机的使用,导致电力消耗急剧上升 。

剑桥大学比特币耗电量指数发布的数据显示,比特币“挖矿”每年消耗约133.68太瓦时用电量,这一数值超过2020年瑞典全国用电量 。而剑桥大学新兴金融中心发布的另一项数据显示,在全球比特币算力分布中,我国以60%以上的算力占比位居首位 。且这些“矿场”主要聚集在电力充足且电费相对便宜的地区,比如四川、内蒙古、云南、新疆等地 。

“这与我国重大战略决策相违背 。”董希淼表示,我国已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挖矿”显然违背了这一目标任务 。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多个‘挖矿’企业以‘大数据项目’‘区块链项目’‘超算中心’等作幌子,骗取地方政府支持,对公共资源造成严重浪费 。”董希淼表示,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既是出于防控金融风险的要求,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的实际行动 。

多个“矿场”迁至海外

专家认为,强监管下,整个“挖矿”生态将遭遇严重打击 。“‘挖矿’企业盈利一般与虚拟货币价格、算力及难度等方面有关,国内明确打击比特币交易及‘挖矿’,可能导致比特币行业盈利下滑,进而向‘挖矿’产业链传导,矿机价格或出现暴跌,也不排除部分交易、‘挖矿’行为转移至境外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说 。

目前来看,反应最迅速的是提供各种“挖矿”服务的平台,多个平台火速“拔网线” 。近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火币宣布,暂停中国境内矿机托管服务,知名“挖矿”平台莱比特矿池也宣布停止中国境内客户矿机代购服务 。

为防止未来风险,已有大型矿场转移海外 。“挖矿”平台火星云矿此前发布消息称,其部分矿机将转场至哈萨克斯坦矿场 。还有一些矿场在筹划搬迁,主要目的地为俄罗斯、加拿大等,这些地方地广人稀,能源充足,监管较为宽松 。

也有人认为,监管对“挖矿”行业打击比较大,但还不到致命的地步 。采访人员了解到,目前国内大部分矿场还没有转移,尚处在观望阶段,矿场的转移成本高,除了矿机,还有配套的散热柜等设备,此外还需要适应国外的监管政策、人力成本、重新建厂等 。因此一些矿场主寄希望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如果政策执行宽松,就还有生存空间 。

对于这种侥幸心理,董希淼表示,相关机构要清醒认识,放弃幻想,“国务院层面首次对于比特币‘挖矿’与交易明确提出打击要求,无疑是动了真格,后续估计将会很快出台更有力度、更具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监管只会更严格,不会放松” 。

“对于地方而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加强监管,坚决落实相关政策 。”董希淼表示,地方不能因自身利益而放松政策执行,应坚决叫停“挖矿”招商引资,并综合采取手段推动既有“挖矿”企业有序退出 。

从法律层面完善监管

【币圈“挖矿”迎来最严监管:从源头打击,多个矿场转移海外】当前,我国正从各个方面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 。除“挖矿”遭监管围剿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一些知名币圈大V也遭到搜索平台和社交平台的“封杀” 。采访人员通过新浪微博、百度等平台搜索“火币”“币安”等交易所名词,均被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

强监管之下,狂热的币圈已有明显降温迹象 。截至7月2日上午,比特币报价3.2万美元,相比于在4月中旬6.4万美元的历史高峰,已跌去一半 。比特币全网算力也出现下降,btc.com网站显示,目前全网算力87.32EH/S,一个多月时间从今年的峰值180EH/S下降了逾50%,这也侧面证明不少矿场已“关机” 。

不过,尽管遭遇监管重击,依然有人坚持“比特币信仰”,频频在网络上释放“抄底”信号,声称“上一次的暴跌是下一次暴涨的开始”,号召大家跑步“入场” 。还有人通过购买云算力等方式规避对“挖矿”的监管 。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乱象刻不容缓 。”董希淼表示,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目前个人交易比特币、‘挖矿’或使用清洁能源‘挖矿’等行为属不属于违法,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监管的主要依据还是相关协会、部门发布的文件,下一步应尽快弥补法律缺失,使监管更具威慑力” 。

其次,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或为之提供支持服务的机构,司法部门与执法部门要形成联动,避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监管现象 。“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共享监管信息,破解虚拟货币跨境监管等方面诸多难题 。”董希淼说 。

周茂华也认为,未来需要加快补齐监管短板,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提升监管效率 。同时,还要深入跟踪研究虚拟货币技术方面的发展,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一步推广数字人民币,维护法定货币主权地位 。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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