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处理急危重症患者流程预案( 二 )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患者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
(10)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务处,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出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
12.强化制度保障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患者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患者身边,询问病史、检查患者并做出初步诊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 。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 。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h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患者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患者、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 。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患者进行检查 。凡是应该告知未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或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室主任负次要责任 。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患者病情,及时向患者家属通报 。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 。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 。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 。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 。凡已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 。
(6)加强转科患者管理:入院后患者因诊断有变紧急转入其他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人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 。上述记录时间以患者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准 。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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