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八 )



4、县环保局负责 , 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实地踏看监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5、县水保局负责 , 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6、县国土局 , 镇、乡、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 年5月10日前完成建坝周边土地征用调查摸底、范围界定工作;5月20日前办理完土地征用手续 , 5月底前发放完土地征用资金补偿;

7、县房管局 , 镇、乡、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 , 年5月20日前完成建坝周边坟墓调查核实和择定新坟安置点工作 , 6月10日前通知坟主做好搬迁准备并发放迁坟资金补偿 , 7月10日前所有坟墓搬迁完毕;

8、县林业局负责 , 年5月15日前做好建坝周边林木砍伐移栽摸底核实工作 , 5月25日前完成报批手续 , 6月20日前完成林木砍伐移栽工作;

9、县城投公司牵头组织相关部门 , 在年8月15日前完成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 并确定施工建设单位 , 签订施工建设合同;

10、年8月底施工队伍进场 , 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包括防护堤及其相配套的附属工程);

11、指挥部负责 , 水利局、城头公司协同 , 责成施工建设单位年10月底前完成一期施工围堰导流工程 , 11月底前完成拦河坝清基、泵房土建工程 , 12底完成一期坝体施工和闸门、泵房设备安装 , 年1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清基 , 2月底前完成二期坝体施工 , 3月底前完成二期闸门及泵房设备安装 , 4月15日前整体工程完工;

12、年6月底前做好项目工程完工扫尾、验收移交等工作;

14、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上述实施步骤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中期、后期各项准备筹划、跟踪服务、督促检查工作 , 加大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使用

工程项目按经县政府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要求施工建设 , 城投公司商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工程项目概算 , 并由城投公司负责审核划拨和监管使用 。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 。

抽调在指挥部的人员要求相对稳定 , 确保在岗在位 , 做到人到、心到、时间到、精力到 , 并按照各自职责 ,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

2、狠抓进度 。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要按照时间安排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 绘制工作流程图 , 并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指挥部 , 同时提交下月的工作安排和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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